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相关任务部署,积极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于2023年09月13日发布了该方案。共包含下面七个大点二十六个小点:
一、总体要求
二、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多元化
(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
(二)加强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三)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建设。
(四)扩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般网点覆盖面。
(五)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力。
三、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
(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七)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度。
(八)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
(九)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
(十)规范开展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评价。畅通知识产权业务咨询服务平台,提供规范化业务咨询服务。
四、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多样化
(十一)强化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公共服务支撑。
(十二)强化对新领域新业态的公共服务支撑。
(十三)强化对区域重点产业的公共服务支撑。
(十四)强化对乡村振兴的公共服务支撑。
(十五)强化对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帮扶。
五、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数字化
(十六)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设。
(十八)加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力度。
(十九)丰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
(二十)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专业化
(二十一)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机制。
(二十三)强化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
七、组织保障
(二十四)加强政策供给,有力保障工程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实施,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二十六)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9/13/art_75_187487.html
相关链接: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