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30 国知发服字〔2024〕22号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管理作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指导意见。内容包括五个大点,十六个小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二、强化攻关服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动力
(四)强化对科技创新力量的公共服务支撑。
(五)强化对科技创新功能区的公共服务支撑。
(六)强化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公共服务支撑。
三、聚焦专利转化,协同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七)围绕盘活高校存量专利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八)围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九)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
四、完善共治管理,支撑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十)围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十一)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强化公共服务支撑。
(十二)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数据支撑和信息化保障。
五、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十三)进一步强化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统筹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开展针对性服务。
(十五)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采集。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保障。
并要求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探索创新服务举措,积累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更多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级分类指导公共服务机构围绕支撑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开展的针对性服务和取得的成效、以及采集公共服务信息情况进行评价。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6046.htm
相关链接:《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解读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8/1/art_66_194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