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认真贯彻关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相关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具体包括4个大点,17条。提纲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
(一) 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
(二)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推广应用。
(三)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
三、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运行规范化
(四)规范业务服务窗口。
(五)规范线上服务平台。
(六)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七)规范开展服务评价。
四、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办事程序便利化
(八)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
(九)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
(十)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
五、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
(十一)强化对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
(十二)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支撑。
(十三)强化对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服务支撑。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供需对接。
(十六)加强宣传推广。
(十七)加强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9/content_6973462.htm